九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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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在琴湖大道与新九湖路路口处、洪垅路科目三考场大楼门口等地点新增11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道路种交通监控及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地点通告如下,公告期限为十日。
九江城区新增11处电子警察点位及抓拍内容 | ||
序号 |
设置点位 |
抓拍内容 |
1 |
琴湖大道与新九湖路路口处 |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遇停止信号时越停车线停车;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逆向行驶;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 |
2 |
金凤路与京盛路路口处 | |
3 |
532国道11KM+ 200M-17KM+ 200M区间测速设备(双向限速值60公里/小时) |
所有超速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
4 |
庐山大道-九江市交管支队车管所西300米处固定测速点(双向限速值60公里/小时) | |
5 |
浔南大道-浔南大道悦隽中央公园路段固定测速点(双向限速值60公里/小时) | |
6 |
新九湖路-新九湖路柯家村路段固定测速点(双向限速值60公里/小时) | |
7 |
洪垅路科目三考场大楼门口 |
违法停车 |
8 |
芳兰大道富元科技对面 | |
9 |
滨江路与陶埠大道交汇口 | |
10 |
沿江西路(韩晟路)与芳兰大道交汇口 | |
11 |
沿江西路(韩晟路)华电公司西侧 |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