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14: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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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64693
- 责任部门: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九江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九江市公安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九江市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792-827802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多种形式,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明确将规范部门依法行政公开、便民服务措施公开、突出重点领域打击信息公开等方面,作为今年的主攻方向讲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把具体责任分解到对应的,可是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细化责任分工。严格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九江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祥滔任组长,市局办公室、法制支队、交管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处、刑侦支队、经侦支队、警保处、人事处、行政服务许可处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了《2019年九江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方案》,明确将规范部门依法行政公开、便民服务措施公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等八方面作为今年主攻方向,并将各方面进行细化,把责任具体分解到对应科室,依托办公系统的季度通报,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推进工作培训,强化日常督导。2019年市局办公室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分别于3、6、9月召开调度会,推进政务公开(含“放管服”协调)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局(市本级)今年共公开信息1005条,平安九江发布微信391条,处理各类涉警舆情50余起,头条号发布221条,微博发布187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157条,全年共收到4条依申请公开,均已按时回复。为顺应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形势,11月30日市局组织了一次专题培训,邀请到省政府办公厅分管政务公开的程辉处长、安徽省第三方政务公开评估公司评估员授课。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我局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除需依法保密外均第一时间及时公开。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由法制支队牵头,会同交管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经侦支队、刑侦支队等共同研究推进,根据省政务服务办和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局按照市政务服务局印发的《关于完善依申请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有关信息的通知》完成了网办深度信息的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7件,其中主办件21件、协办件6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44件,其中主办件31件,协办件13件,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工作要求,已全部按照办理答复,并取得代表和委员的满意反馈。所有办理结果均已正式文件形式发送给代表和委员,并通过市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公开,对所有主办件答复进行了公开。
四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解读方面。立足单位实际,适时发布我局牵头执行开展的新政和行动。一是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增强立法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拟定了《九江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两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近990条建议,70多条建议被采纳,50多条建议被部分采纳;二是为推进九江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开展,重新解读了《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九江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三是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可通过支付宝预约。平安九江发布微信进行了专门解读,让群众了解办理流程;四是召开犬类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行动起来,对文明养犬进行了解读,开展流浪犬整治行动;五是7月,市局反恐支队,侦办了全市首例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案件,平安九江发布微信对反恐法进行了宣传解读。
五是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方面。在认真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解读的同时,我局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2019年已经先后开展了3场新闻发布会,2场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内容分别:1月22日,我局召开“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春运交通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4月2日,市局在市政府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阶段战果报告;6月26日,九江市公安局和九江市禁毒委员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九江市全市禁毒宣教工作及打击战果”新闻发布会;6月13日,在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五大曝光”行动第一次通气会;12月20日下午,市局在交管支队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五大曝光”行动第二次通气会。江西信息报、新法制日报、九江日报、长江周刊、九江发布、第一播报等20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上述发布会,借助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宣传重要政策及重大措施。
六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方面。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充分借助“九江公安信息网”及市级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平安九江”、“九江公安”、“九江交警”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工作信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发布扫黑除恶微信752篇,阅读量达316万,其中近10万阅读的微信1篇、1万以上阅读的微信有104篇。同时,九江公安还借助抖音平台、“警民联络群”、文化宣传等各种形式创新宣传,切实提高扫黑除恶知晓率。
七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方面。自2019年5月15日起,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进行了立体、多方位的解读。日常对政务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2件。均已按时答复,及时办。工作动态、图片报道、公告公示做到了两周更新一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做到了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了实时更新。
八是积极保障网站建设内容。我局高度重视参与“中国九江网”的内容保障工作,全年按照市府信息办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报送信息219篇,被网站采用信息62条;每条信息都严格按照“中国九江网”报送信息的规范报送。中国九江网涉及市公安局内容更新进度与我局公安信息网保持一致。今年,我局接受到“我为九江献一策”栏目网民咨询、建议、投诉共348条,大部分均已办结,无法办理的我们也做了详尽的回复。
2019年,九江公安力推江西公安网上为民服务平台,截至12月31日,我市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办件83398件;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注册352771人,九江市“交管12123”关注908407人,赣服通申领身份证21493人,既节省了警力又实现了群众少跑腿多办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 |||||||||||
项目数量 | 数 量 | |||||||||||||
行政许可 | 12 | 0 | 7523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6 | 减少6项 | 3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 |||||||||||
项目数量 | 数 量 | |||||||||||||
行政处罚 | 78 | 0 | 475630 | |||||||||||
行政强制 | 31 | 暂时统计不了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 本年增/减 | ||||||||||||
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 | 减少2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 采购总金额 | ||||||||||||
数 量 | (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759.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栏目出现无信息更新现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大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对于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已不能够跟上政务公开的要求;三是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决策意见征集等重点环节,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向更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