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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关于在 濂溪区新增13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来源: 责编: 发布时间:2025-02-26 字体:[ ]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在十里大道与南山中路路口处、九莲北路与爱华路路口处等地点新增13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道路种交通监控及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地点通告如下,通告期限为十日。

九江城区新增13处电子警察点位及抓拍内容

序号

设置点位

抓拍内容

1

十里大道与南山中路路口处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遇停止信号时越停车线停车;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逆向行驶;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

九莲北路与爱华路路口处

3

德化路与十里河南路路口处

4

京盛路与花谷东路路口处

5

京盛路与花谷西路路口处

6

陆家垄路与京盛路路口处

7

芳兰大道与姑塘收费站连接线路口处

8

芳兰大道与九湖路路口处

9

芳兰大道与新九湖路路口处

10

105国道与东林路路口处

11

安康路与顺丰路路口处

12

安康路与顺兴路路口处

13

琴湖大道与环湖南路路口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