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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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在辖区内新增通湖路八里湖外国语学校路段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用于道路交通监控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十日。
序号 |
设置地点 |
监测内容 |
1 |
通湖路八里湖外国语学校路段 |
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反禁止标线标牌、逆向行驶 |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